ISBN:
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是国际上通用的出版物标识编码。
中国标准书号:
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中国标准书号是ISBN系统为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出版者所出版或制作的每一专题出版物及其每一版本提供的唯一确定的和国际通用的标识编号。
国际标准书号的发展历史:
1966年11月,在第三届国际图书市场研究与图书贸易合理化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制定一种国际通用的图书编号系统问题。
1967年,英国图书界创立了国际通用的图书编号方案,并在其国内试行。
197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ISO 2108国际标准书号。
1972年,国际ISBN中心成立。
1978年、1992年,《国际标准书号》ISO 2108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
2005年6月,ISO 2108国际标准书号第四版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世界范围实施。
中国标准书号的发展历史: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统一编号的国家之一。
1956年2月,文化部颁发并实施《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我国开始使用“全国统一书号”作为图书出版物的标识。该方案实施30余年,在图书出版发行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2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ISBN组织,并成为国际ISBN中心顾问组成员,在ISBN系统中争取到一位数字组号“7”。
1986年1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 (GB/T 5795)正式颁布,该标准于1987年1月1日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由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书号(ISBN)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以独立使用。
2002年1月,我国对中国标准书号(GB/T 5795—1986)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图书分类/种次号部分,中国标准书号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结构。
2006年10月18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颁布了《中国标准书号》(GB/T 5795—2006)国家标准,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
中国标准书号由标识符ISBN和13位数字编码组成。13位数字编码又分为5部分:
——EAN·UCC前缀:国际物品编码(EAN·UCC)系统提供给国际ISBN中心使用的产品标识编码。目前使用的前缀为978,同时预留979前缀。
——组区号:标识国家、地理区域、语言及其他社会集团划分的组织。由国际ISBN中心设置和分配,我国的组号为一位数字“7”。(了解ISBN组区号具体设置情况,请登录www.chinaisbn.org.cn)
——出版者号:标识具体的出版者。其长度为2至7位,由中国ISBN中心设置和分配。(了解我国出版者号具体设置情况,请登录www.chinaisbn.org.cn)
——出版序号:标识出版物的出版次序,由出版者管理和分配。用以区别不同内容及不同产品形式的专题出版物。
——校验码:采用模数10加权算法计算得出,其功能在于对中国标准书号的正确与否进行检验。
中国标准书号的书写或印刷格式为:
ISBN 978-7-5076-0334-7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规则:
n 适用对象:
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申请并获得出版者号的出版机构或组织所出版的专题出版物。
n 适用范围:
1.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以及此类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
2.盲文出版物;
3.出版者无计划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
4.教育或教学用影片、录像制品和幻灯片;
5.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
6.电子出版物实物载体形式(机读磁带、光盘、CD-ROMs)或是在互联网上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7.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8.缩微出版物;
9.教育或教学软件;
10.混合媒体出版物(内容以文字材料为主的);
11.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n 不适用范围:
1.连续性资源(例如刊物、无限期出版的丛书以及整合性资源);
2.暂时性印刷材料(例如广告等);
3.印刷的活页乐谱;
4.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及美术折页印张;
5.个人文件;
6.贺卡;
7.音乐录音制品;
8.用于教育或教学目的之外的软件;
9.电子公告板;
10.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函件。
中国标准书号的功能与作用:
出版单位、发行单位及图书馆均可通过中国标准书号实现数据检索和信息查询,快速识别出版物的不同版本及不同产品形式,准确定位每一出版物。
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对出版业而言,除有助于图书出版、发行、经销、统计与库存控制等管理外,更便于出版物的国际交流;对图书馆等数据单位而言,可简化采购、征集、编目、流通、馆际互借等工作。
ISBN管理体系:
ISBN系统的行政管理分三级:国际ISBN管理机构(国际ISBN中心)、ISBN组区管理机构和出版者。
国际ISBN管理机构通过组号设置和分配对各组区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ISBN组区管理机构通过出版者号的设置和分配对各出版者进行管理。
出版者通过出版序号的分配对其出版物进行直接管理。
国际ISBN管理机构代表全球的ISBN系统用户加入EAN·UCC系统,ISBN用户只需接受ISBN系统内的管理,通过国际ISBN管理机构、ISBN组区管理机构以及出版者的三级管理,对每一出版物(包括同一出版物的不同形式)赋予不同的编码,保证了该编码在世界范围内的唯一性。
中国ISBN中心是国际ISBN系统在我国设立的组区管理机构,负责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的培训、实施、监督与管理。
与中国标准书号有关的数据及出版物元数据的提供与采集:
根据《中国标准书号》的规定,出版者应向中国ISBN中心提供与中国标准书号系统运行相关的数据,包括:
出版者数据:凡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出版者,均应向中国ISBN中心申请注册出版者号,并填报相关出版者数据信息。中国ISBN中心编制《中国ISBN出版者名录》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为国际ISBN中心编制出版《国际ISBN出版者名录(Publishers’International ISBN Directory)》(PIID)提供数据。
出版序号数据:中国标准书号系统运行记录。出版者应正确管理和使用专用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序号编号段,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他人,保证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和专用性;并及时将使用记录报送中国ISBN中心。
出版物元数据:中国标准书号所标识的出版物的描述性信息。出版者应及时准确地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提供每一中国标准书号所对应的出版物元数据。
出版物元数据与出版物样本信息:
出版物样本包括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出版物样本,是出版者应尽的义务。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中国ISBN中心)受新闻出版总署委托对出版物样本进行管理。同时通过出版物元数据、条码制作数据与样本信息相结合,建立出版物样书(本)信息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出版物信息服务。